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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随地办 免去奔波苦 —— 广州国内首创建设工程全过程网上合同备案(转载)
发布日期:2015年6月28日

来源:广东建设报

近日,获悉广州市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记者来到广州市造价管理站一探究竟。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副站长李大鹏告诉记者:“实行网上备案以来通过不断优化系统,现在,无论是企业还是主管单位都为此叫好,省内其它兄弟城市也为此点赞。”

  据了解,从2013年5月2日合同备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成为一个独立的备案事项开始,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该站已办理合同备案3380宗,网上办案率达100%。

  全过程网络备案国内首创

  长期以来,广州市的建设工程合同仅用于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受广州市建委委托,广州市造价管理站研发全过程网上合同备案。面对着毫无经验借鉴的难题,该站从站领导到科室不断进行内部开会讨论并向兄弟城市取经,发挥集体智慧攻克技术难关,最终将理想变为现实。据了解,如此完整的全过程网络工程合同备案系统尚属全国首创。

  据介绍,合同备案的内容不仅仅包括施工、监理、劳务合同备案,还包括了相关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和合同结算(或合同终止)的备案,通过对合同的整个履行过程的备案,达到业主和政府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的目的。合同备案的对象涵盖了所有的建设主体,有国有、民营、外资投资的;有房地产商、自用、代建的。由此,建设主管部门可掌握建筑市场各主体的情况,有利于建筑市场管理。

  实行全过程网络合同备案管理,不但无需占用档案用房、节省工作人员,还可实时把关、备案系统方便扩容、建设主管部门查阅方便等。更重要的是,备案系统可直接服务于建筑市场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更好地指导全市造价指标的发布和工程造价控制。

  便民理念植入各个环节

  广州市造价管理站研发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时,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突出“便民服务”理念。在合同备案系统构建之初,他们就把便民服务的理念植入到系统设计的各个方面。

  记者在现场看到,为方便备案人,备案系统首页有温馨提示,每步操作都有详细流程指引,而且还可以实时查询合同备案的办理情况等。值得一提的是,备案系统会在“受理中、核对中、退件中、已办结”这四个环节自动发出提示短信,备案人也可随时随地查询或打印《合同备案表》或合同备案编号,以办理施工许可证。这种流程的设计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办事企业,提高了办事效率。

  由于合同备案系统设计的科学性,使得在有互联网的地方都可以实现办公,甚至手机移动办公。李大鹏说:“在研发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时,就特别注重给系统多些‘人性化’理念融入。本着以高效便捷为标准、备案提速为出发点,让合同备案实行全过程网上办事的流程,不但方便办事的企业,也方便工作人员办公。” 办事的企业不再受上班时间限制,在任何时间段,只要有互联网的地方都可以完成合同备案的申请,在非工作时间也可以申请备案、查询等。同时企业不用复印、打印材料,也免去了企业拿着大堆备案材料来回奔波的辛苦。企业在合同备案系统中已备案过的资料在系统中都有保存,企业登陆系统后可以随时查询下载,在某种程度上也帮助一部分企业做好了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

  精细管理化解合同纠纷

  “既然合同在网上备案了,那就不能只是放着不发挥作用。”李大鹏对记者说,出现合同纠纷时,已备案的合同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此外,合同备案系统设有数据分析功能,采用动态数据分析汇总的形式,可通过选择条件设置,满足管理部门对不同的数据分析与汇总的需要。“在建设主管部门对工地进行检查的时候,让建设方或施工方提供合同往往是比较困难的事,由于没有具体的合同,检查多数无法深入。合同备案工作开展以后,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已备案的合同,就安全措施、质量管理、工程款支付等,有针对性地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合同履行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

  当然,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合同涉及双方的商业机密,作为备案部门有为合同双方保密的义务。李大鹏告诉记者:“为了保障合同的安全,我们不但规定所有进出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的信息都要经过CA机构的数字签名,针对已备案的合同该系统采用磁盘阵列的存储方式,还增加了蓝光刻录机保存信息,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兰青、穗建、王红霞)

责任编辑:张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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